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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主义到法团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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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专业性社团已经成为中国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北京大学公民社会团体研究中心的调查,作者发现:由于国家的卷入,专业性社团的自主性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在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的社团监管体系下,专业性社团享有垄断地位。绝大多数专业性社团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形成的,也就是所谓“由组织出面组建”;虽然国家不再为专业性社团提供财务支持,但业务主管单位通过领导人选择有效地控制着专业性社团的活动。为了能够继续维持其垄断性地位,专业性社团大多也不积极寻求社团自主性的强化。由于国家主义的遗产,国家与专业性团体的这种法团主义式关系,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一种过渡性形态。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这样一种大的制度框架中,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是否能够得到发展,并且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社团空间向社会法团主义转化? 关键词:专业性社团/公民社会/法团主义/国家与社会相互增权 市场转型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深刻变化之一就是专业人士社会自主性空间的拓展。在改革之前和改革初期,“专业人士”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类别并不存在,而是同所谓的“知识分子”混同起来的。无论是作为日常生活话语,还是作为政策文件中社会类别的称谓,人们用“知识分子”一词笼统地指称所有达致大学教育水平的人士。所有的知识分子,当然也包括本文所关注的专业人士,都受雇于国家,也受制于国家。虽然党和国家强调“又红又专”,但是政治正确性总是压倒专业才干,成为国家管理专业人士活动时所遵循的第一原则。尤其是,有别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改革前长期推行的对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的政策,具有民粹主义和反智主义特征,所有类型的专业人士和知识分子均被归入所谓“臭老九”(White,1987:254),甚至属于“人民的敌人”之列,经常成为政治运动的清洗对象(Thurston,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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