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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团主义与东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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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年来,研究中国的学者们所使用的社会科学范式已不能恰当地适应九十年代的中国。今天的学者们正全力给一个不再直接支配社会的政党国家的运行和已不再可以归为“计划经济”的经济运行重新定下一个概念。中国的观察家们发现他们所面对的是一种凭惯性向着某一尚不知是什么制度的制度过度的制度。以至于对现在正在发生的事物很难进行分析性的界定,更不用说对中国可能的未来做分析了。 十分有助于理解当前正在进行的变化的一个概念是“社团主义”。它并不能包容今天中国发生的一切,但是,似乎对一些比较重要的倾向具有诠释的价值。这个概念在关于中国少数特定类型的组织方面已有人写到[1]。但是,社团主义的多方面的本性在中国的扩展尚待分析。对于中国社团主义团体的出现,也尚未加以比较。对后者最具意义的,是东南亚资本主义国家的社团主义经验。 ◎社团主义的本质 在一个理念型的社团主义制度之中,政府一方面承认有组织,但只承认一个国家级组织,如全国性的工会、商会、农民协会等。每个组织都是在国家指定下组成,成为一个方面的个人、企业或机构的唯一代表。哪些组织可以被承认为合法,并与之建立某种不平等的伙伴关系,则由国家决定。有时,这些团体甚至被接纳,参与政策制定,还经常代表政府协助执行国家的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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