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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劣根性:专制者眼中的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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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专制政治威慑、镇服社会和国民是因,国民劣根性是果。也就是说,所谓国民劣根性在实际上是专制政治为方便其统治需要所造成的既定现实。如果取消了专制的迫害和压抑之因,国民劣根性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据。非文化的观照能够揭示产生国民劣根性的动力根源和结构关系,免除了倒果为因、认果为因或就果论果的倾向。五四以来,人们从文化上观照国民性深刻地阐明了其产生的某些社会学因素,但这需要发展。 五四以前人们眼中的国民性 魏晋之际,著名文人嵇康性格耿介,中心褊急,“每非孔孟而薄汤武”,因此被司马氏杀戮。同时代的阮籍也生性疏放,为避杀身之祸,只好故意“口谈玄远,都不关人事”,才没有遭到身首分离的祸害。唐代大诗人李白“敏捷诗千首”,却因浮云富贵、粪土王侯的不合流俗的才性,而落到“世人皆欲杀”的地步。相传宋代的苏洵写了一篇《辨奸论》文,暗指王安石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合人情,料定他必为罔君误国的“大奸慝”。到大明万历时代,哲学家李贽童心未泯,为名教不容,遭锦衣卫逮捕,这位七十岁的老人只得在厂狱自裁了结生命。……类似的例子史不绝书。这些至少在一个方面提示人们注意到,中国法力无边的政治权力从来不容许任何人有自己的独特性格。政治权力意志要随心所欲地令个人的性格屈从其统治。国民性——民族性格的普遍形态,当然不象嵇康、阮籍等人那样耿介拔俗,但国民性格的普遍性正由于适应了专制权力意志的需要,才造成它劣根性情状的稳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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