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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共事务及其治理方式的反思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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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近代以来,在公私“二元”分离思维下,鉴于公共事务的“公共属性”,地方公共事务如同国家公共事务一样,一直采取政府垄断的治理模式。在当代,政府垄断公共事务的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对此,人们必须对地方公共事务的公共属性及其治理模式进行反思,并探索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新思维。 关键词:地方公共事务; 政府垄断; 治理危机;新思维 一、公共事务及其治理的传统方式 (一)公共事务及其“公共属性”的传统认识 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社会出现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离,社会事务被划分为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私人事务即私人领域的事务,它与个人或周围少数人的私人利益相关,其收益由私人所得、成本由个人承担,因而应由市场交易和个人自主处理。政府不得随意规定、干预或替代私人领域的事务,更不得以追求“公意”为借口强迫社会“化私为公”。确保私人事务的自主性,既是调动个人积极性、维护公民自由、市场秩序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繁荣的基础。 公共事务是指与一定地域共同体成员公共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公共事务是公共利益的外在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主要体现为一定共同体成员普遍需求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其具体内容包括:公共问题的确立、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项目的选择、公共资源的组织、协调和控制、公共物品的合理利用与监管,以及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等等 。[1]公共事务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其成本由一定共同体成员共同承担、收益也归一定共同体成员所共享,应采取集体行动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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