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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确认“早期国家”的困难——兼论有关国家起源的各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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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国家的起源问题,对现在的研究者来说存在着重重困难。对于这一人类学、考古学和历史学的研究领域,政治学者若想有所作为,同样存在着诸多障碍。这些障碍,就我理解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早期国家”概念界定的难求一致;二,早期国家存在标志鉴定的困难;三,人类早期历史信息的遗失和被遮蔽与现代理性推理的限度;四,已有的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引导和误导。 一 界定“早期国家”概念的困难 且不考虑地球的诞生以及地球早期生物的漫长演化史,我们考虑人类社会,是从人来源于类人猿这一进化论的观点出发的。人类社会的演化史,从与猿揖别后蹒跚于东非埃塞俄罗比亚高原奥漠河谷的原始人开始,迄今已经过去了整整200万年。对于这一漫长的人类历史,基本的公设是在成型的国家诞生之前有着漫长的非国家社会发展史。截取从现代考古技术所能探查到的新石器时代开始到正式国家诞生的漫长时代,可以将其看作考察前国家状态的时间断。我认为,从非国家社会向国家社会[1]的过渡应是所谓的早期国家状态。 对于早期国家的理解,我们当然不能以现代民族国家为参照,也不能从可以确认的国家(如中国的周)中得到直接的启示。我们假定了人类社会经历了一个原始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组织方式如何转化为国家这样一种组织方式的,是“早期国家”概念最应当说明的问题。既然仍是国家,就存在着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的共同本质;既然是早期国家,就存在着与一般国家的不同之处,而且有着与原始社会组织方式的遗风。因此,按我的理解,可以将“早期国家”定义为一定范围内稳定的公共权威,这种权威以一定的强制性为基础。我强调强制性这一点,是为了使其区别于原始社会的一般公共机构,但我放宽其它的要素,是为了使这一概念涵盖更广的范围,只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存在着稳定的公共权威及其机构,这一实体即可称为国家(或原初政府),因为它具备了国家最为实质性的要件——强制性。在强制性这一点上,可以以税收[2]作为更直观的考察指标,因为税收即体现了稳定的公共权威机构的存在。而至于国土、人口、强制措施性的具体后盾和表现形式(如,是宗教性质的还是暴力性质的),都不重要,因为他们都是国家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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