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CEPA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
| |
[内容摘要]:中国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是内地与港澳实现全面区域经济合作的政府间制度安排。CEPA 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受国际经济法规制约,它的精髓在于把两地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提升到制度化建设的层面。文章分析了CEPA内在要求是政府管理方式走向国际化和政府管理职能分化,并提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路径。 [关 键 词]:CEPA 管理方式 政府 一、CEPA的性质分析 港澳与内地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其主要内容是逐步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减少或取消双方之间实质上所有歧视性措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它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顺应双方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共五个方面。 从涉及的内容和遵循的基本原则看, CEPA具有国际经济协议和自由贸易协议性质,是中国内地与港澳第一个区域一体化制度安排。① 一方面,CEPA是在严格遵守WTO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承诺的基础上制定的。内地与港澳虽然同属一个国家,但都是相互独立的关税区,是WTO中平等的成员。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是相互独立关税区之间,两个WTO独立成员间签署的经济合作协议,具有国际经济协议性质,受国际经济法制约。另一方面,CEPA中国内地与港澳实现区域一体化制度安排。根据CEPA的内容,它带有明显的自由贸易区特征。目前世界上的区域经济合作多采取自由贸易区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基本要求是在贸易区内,各参加方要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壁垒,对区外实行各自的贸易壁垒。由此看来,CEPA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自由贸易区的要求。CEPA是中国内地与香港实现全面区域经济合作的政府间制度安排,与过去两地经济合作有本质的区别。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