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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卢梭的公共意志学说——读《社会契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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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对卢梭的公意学说做了简单梳理,通过卢梭的叙述路径解读了公意学说在《社会契约论》中所处的地位,利用宗教社会学的观点解释了公意的性质,比较了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的问题意识和解释路径,从而在学术理路上论证了公意学说的意义 关键词:卢梭;公意学说;问题意识;解释路径 公意学说是贯串《社会契约论》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卢梭思想的不二法门。卢梭的政治思想如此复杂,以至于我们随手都可能在他的话语中找出自相矛盾的地方,把他说成是民主主义者或者是专制主义者,我们可以把这种现象理解为小资产阶级的首鼠两端,也可以用恩格斯所谓的辩证法思想来评判,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卢梭之为卢梭,他向人们展示的是人之为人的复杂性,他的伟大正在于他提供了许多种解决问题的思路,引起了后人无尽的遐想和探索。他的为数不多的著述构成了一个严整的思想体系,表现出一位哲人对人类现实问题的终极关怀,公意学说是这个体系上的明珠,也是最有争议的学术思想。 一、公意学说的提出 要正确理解公意学说的理论基石和逻辑前提,不能单从《社会契约论》中找,平等和自由是卢梭契约论思想的出发点也是归宿,平等是自由的前提,而卢梭的平等思想是从平等的对立面开始阐述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回溯的方法找出这种思想的源头所在。简单地讲,原始状态是平等的,人类自身能力的两极分化是不平等的起源,不平等的产生使人们进入了一种奴役状态,而自由是人之为人的资格,是超越人类生命之上的最本质的东西,没有自由,生不如死;但是随着时间的一维性流淌,人们没有了恢复自由的可能,只能去重新争取自由,人们是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放弃全部的天然自由,获得全部的社会自由的,这时,人们的所得等于或大于所失,实现了组建契约的本意,所以,要保障获得全部的社会自由,必须使得社会契约外化的主权和法律符合公意,这里的公意不是众意,我们可以借助于宗教社会学中的“集体精神(collective spirits)”或者“社会力(social force)”来解释卢梭所谓的公意;公意和众意、团体意志、个人意志有着明显的区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少依赖就越利于公意的实现,这意味着人的现有模式要发生转变才能适应这种需要,卢梭在《爱弥尔》中设想了一种特定的教育方式作为完成这种转化的途径。这颇似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现实否定了人类的自然状态,人类改造自身,达到对现实的再次否定,这种否定是借助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实现的,所以这种否定也是辨证的否定,绝不是复古主义。以上是卢梭思想体系的基本逻辑,也是我们寻找公意学说逻辑前提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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