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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国际范例——以色列国防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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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从一般的经济技术层面上升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高度。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要求,也是推进我国国防高科技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这是第一次明确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确立为党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方针,标志着党对国防和经济建设内在规律的深刻揭示和准确把握。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国防建设整体效益。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积极推进国防高科技产业改革、调整和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客观规律的深刻揭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们党对国防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在理论和认识上都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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