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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公安部门治理变革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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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西方各国兴起的社区警务策略,是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思维、新观念,体现了西方各国行政改革和新公共管理运动中所蕴涵的“治理”观念。本文从治理的视角出发分析了西方各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践历程及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尝试对我国“社区警务”改革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适用于社区警务战略的合理建议。) 自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由于经济衰退、财政危机以及公民对政府服务普遍不满等原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均开始了以“治理”为特征的行政改革。从这些国家的改革实践来看,我们可以总结出“治理”所具有的一些特点。总体上看,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新的管理过程,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从本质上讲,治理意味着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不仅限于政府权力,不仅限于政府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存在着其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政府有责任使用这些新的方法和技术来更好地对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从方式上看,由于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必须依靠其他组织;为达到目的,各个组织必须交换资源、协商谈判。这就改变了以往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方式,而代之以一种上下互动的方式,也可以说,治理主要是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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