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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权利和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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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Paul Vogt, Tolerance & Education: Learning to Live with Diversity and Difference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1997). 伏格特(W. Paul Vogt)在《宽容和教育》(Tolerance and Education: Learning to Live with Diversity and Difference)一书中这样问道:甚么是宽容?宽容可教么?第一个问题是关键,因为如果我们不知道甚么是宽容,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它是否可教呢?我们甚至怎么知道该教的又是甚么呢?要说明宽容是甚么并不容易,因为从不同的目的,我们可以对宽容作出不同的说明。这个目的可以是寻求人与人之间相互平安共处或相互理解,可以是吁求政府营造宽松社会环境或者减少对私人事务的干涉,也可以是从公民教育着眼来澄清个人权利、义务与法制的关系。伏格特在说明何为宽容时,着重的是最后这一种目的。从宽容与权利和法制的关系来看,宽容不是一个抽象的道德原则,它是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发展出来的一种公共性的美德,历史上有过的宽容观与当今自由民主社会中的宽容虽有联系,但并不是同一回事。同样,随着权利和法制观念在民主进程中的完善,宽容本身也会有进一步的发展。伏格特对宽容的说明正是放在这样一个历史视野中进行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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