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俄边界问题的十个事实——回应俄罗斯驻中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冈察洛夫等人文章
|
| |
2001年7月16日,江泽民、普京在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条约第六条涉及中俄边界问题。在这一条约签订前半个多月,6月29日在洛杉矶出版的《新闻自由导报》刊出了我在6月19日写的〈中俄边界和不平等条约〉一文1。在条约签订前夕,香港《动向》杂志刊出了我写的〈中俄边界:退让三百年〉一文2。这两篇文章,我提出,中俄两国如果签订「新条约」,「有必要遵守『三不』:不承认中俄历史上一切不平等条约;不承认中俄历史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头上的『边界』,不能从这些不平等条约为基础划定中俄之间的正式边界;不与俄国缔结任何『军事同盟』或『准军事同盟』」。 2002年11月,我在香港《动向》杂志上发表了〈中俄边界问题必须再议〉一文,重申了上述有关不承认不平等条约问题。 2004年10月,香港《二十一世纪》双月刊发表了冈察洛夫(Sergey N. Goncharov)、李丹慧的〈俄中关系中的「领土要求」和「不平等条约」〉一文(以下简称「冈文」)。冈文引述了我在《动向》杂志上的文章中的内容后说:「遗憾的是,类似的见解立即见诸俄罗斯和中国的有关报刊上,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两国的社会舆论,并造成了相互间不信任和疏远的气氛。」3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