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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俄两国的“新经济政策”——列宁“新经济政策”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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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俄共和中共在探索如何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有过实质相似的经历。这集中地表现在列宁制定的“新经济政策”和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它们都在形式上表现为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某种“退却”。说明落后国家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是有限度的,它不能离开对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肯定成果”的吸收,建立“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制度。 【关 键 词】新经济政策/新民主主义/社会主义 【 正 文 】 一 俄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之后,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如何确立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方式,是摆在列宁为代表的俄国一代马克思主义者面前十分迫切而又重大的问题。 俄国是一个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相当的比重,俄国共产党人必须面临这些特殊的条件和环境,去探索一条实现社会主义的道路。最初,列宁力图将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预想付诸实践,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在建立社会主义体制的时候,列宁强调通过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来实施向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而不是通过商品交换、市场经济来实现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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