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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二元权力结构:村委会与党支部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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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从农村二元权力结构的理论框架,主要根据笔者第一手调查资料,紧密结合广东农村撤区设村、统一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改革实践,着重分析了村民选举后村委会与党支部的权力关系及其变化。本文认为,直接公开的村民选举导入了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权力,促使农村权力关系从一元权力结构向二元权力结构的转型。在现行的宏观政治框架内,建立在权力资源配置多元化和权力来源渠道二元化基础之上的农村党政关系,通过“两票制”和“两选联动机制”把村民选举的制度机制同时引入村委会与党支部建设,有助于“完善党的领导-发展村民自治”双赢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 农村二元权力结构 村民选举 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 中国自1988年推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内容在基层直接民主取得了实质进步。然而,村民选举制度的导入对基层党组织的权力产生了什么影响?在村民自治的新形势下,党支部与村委会(以下简称“村支两委”)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是笔者分析的焦点问题。本文从二元权力结构的理论视野,利用第一手调查资料和前期研究成果,对这一问题进行经验性研究。 一、 农村二元权力结构的理论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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