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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的理性和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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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精神是民族特质即民族性的集中表现,是民族漫长经历的历史积淀和升华,是民族这一生命共同体的核心和灵魂。它渗透到民族的整个机体里,贯穿在民族的全部历史长河中。正如黑格尔所云,民族精神是人类精神的特殊表现形态和样式。它是表示民族的意识、意志的整个现实,是民族的宗教、政体、伦理、立法、风俗、科学、艺术、技术的共同特质和标记。作为具有一定规定性的特殊精神,它把自己建筑在一个客观世界里,生存和持续在一种特殊方式的信仰、风俗、宪法和政治法律里,全部制度里,以及构成历史的诸多事变和行动里。民族精神的功能在于,它是民族的精神支柱。它是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源泉和动力,是维系民族的纽带,是民族内部各个个人在世界上所能享有确定地位的赐予者,也是民族命运的铸造者。 哲学与民族精神有着天然的联系。一定的哲学思想总是产生于一定的民族中间,具有一定的民族样式、风格和气派,体现一定的民族精神。就此而论,民族精神是哲学的思想根基和客观内容,而哲学则是民族精神的整体形态的概念,是民族精神的容器。它凝结了整个民族精神的精华,是民族精神的“最盛开的花朵”。因此,抽象而言,哲学的发展与民族精神的发展也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民族精神的发展、提升,将会从根本上促进哲学的繁荣;而哲学的繁荣和发展,也会引导和导致民族精神的完善、更新和升华,从而创制和铸就新的民族精神。正是在这里,显示出哲学对于民族精神发展的意义:民族精神是借助于哲学获得自身发展的。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发展过程,就是通过其哲学来不断实现自身的扬弃、重铸、和更新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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