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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力、种族主义和巴以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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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柯对权力的思考从未停滞,他的权力研究采用的是开放主义态度。在事件面前,在现实面前,在历史的压力下,在任何可能的启示性光线的照耀下,权力都可能被再次思考,不停地重读、质疑、修改、更正、定位。对权力的思考,永远不是终结性的,相反,它总是未完成的,总是在摸索中,用福柯自己的话说,他是一个“瞎子经验主义者”,他既没有一般理论可借鉴,也没有现成的工具来利用。福柯并没有将权力本质化,并没有提出一个牢不可破的权力实体。大致说来,福柯考察了三种权力形式,一种是否定式的国家权力、君主权力、法律权力。这是人们最易于理解的权力,这种权力的本性是镇压、消灭、抹擦、否定,它与暴力机器相关,它的手段通常是屠戮,它的典型意象则是血,屠刀起落中飞溅的鲜血。第二种权力形式则是规训权力(discipline power),这是福柯重点探讨的权力形式。规训权力不是否定性的,也不是镇压和消灭式的,相反,它是生产性的、造就式的,它不是让对象归于无和沉寂状态,而是生产出某种有用而驯服的产品。具体地说,规训权力针对着身体,将身体进行反复的改造、矫正、生产,目的就是生产出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人体,这些人体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工作中都符合某种规范化目标。人体在权力的生产和矫正中既有用,又驯顺,而且有关自身的知识也被权力建造起来。在生产性权力的揉捏、造型和摆布下,人和人体都是被动的、听话的、他律的,都是可以被反复地塑造的。以此为基础,福柯提出了他的第三种权力形式:生命权力( bio-power) 。生命权力和规训权力在性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生产性的,肯定性的,积极性的,都不是杀戮式的,不是君王的那种肆无忌惮的消灭式的,相反,权力在保持、激发、促进、生产和投资它的对象。如果说,规训权力的主要对象是人体,那么,生命权力的主要对象是生命。生命权力正是这种提高生命、管理生命,繁殖生命,控制和调节生命的积极权力,它在生命、人类、种族和人口的层次上发挥作用。围绕着生命,生命权力和君王的屠杀权力针锋相对,这也是肯定权力和否定权力的针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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