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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治中的三维体制构架——以上海市源竹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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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从环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单位体制逐步瓦解,社会逐渐向多元化转变,国家开始逐步退出社会领域,市民也渐渐回归社区。 城市基层社会结构的变化改变了原来居民自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原来主要依靠行政资源作为主要推动力的也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现代化城市管理的要求。准行政化居民自治模式导致的结果是居委会为政府的需要而存在,而且也须借助于政府的权威而存在,这不但成为居民自治发展的窒碍,也不利于城市基层政府的深化改革,更不利于稳固和加强党在城市基层社会的底磐。 面对新的挑战与机遇,居民自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的的新型居民自治管理体制,形成党政和政社分开、居民积极参与、兼职与专职工作相结合的新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市积极承担起探索居委会新的发展模式的重任。 199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源竹居委会在居委会选举改革试点过程中走出了一条新的居民自治模式——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居民区党支部为领导核心、以居民委员会为主要组织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联系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的桥梁,实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居民自治的三维体制构架走出了居民自治仅限于居民委员会所造成的困境,她对上把居民区党支部纳入为居民自治的领导核心,对下构建了新的社会工作者作为联系政府和居民委员会的桥梁,三者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居民自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三者的关系具体如下:上级党组织?居民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者?基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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