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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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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1.基础知识方面: 让学生了解公有制两种基本形式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 体地位的必要性。 2.培养能力方面: 通过讲述我们社会主义现阶段的一些重要经济现象,从而培养学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正确认识坚持 公有制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的重大现实意义。 3.提高觉悟方面: 通过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必要性和作用的理解,提高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坚 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教学重点: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 课时安排:1课时。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1.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是怎样的? 2.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什么说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的? (学生回答后,教师可简明地概括) 〔导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及其作用有了进一步了解,从而明确了公有 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因此,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能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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