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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城市化进程公平与正义的民主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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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想政治论文】 摘要:失地农民在征地补偿、就业与再就业、社区生活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增强失地农民的政治参与。通过构建失地农民团体、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三位一体的参与式民主模式。能有效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表达和落实,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关键词:失地农民;公平;正义;参与式民主 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里,我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近十几年来,GDP平均增长速度达到了9%以上,这与工业化的大力推进密不可分。人口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要条件和必然结果,城市化水平是测量一个工业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工业化进程中,城市化浪潮势不可挡,而城市化的发展必然要求各种资源的集中,其中土地的集中是基础条件,越来越多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用地,而由此引发的失地农民权益保护问题成为当前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一、失地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处于弱势地位 失地农民是城市化进程当中诞生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地。有关专家估计,当前我国失地农民总数已经超过了6000万人,作为城市化的产物,失地农民的队伍将伴随着城市化发展对农村土地的吞噬而日益壮大。传统意义上,农民和土地是密不可分的,土地是农民生存的保障。政府用强制力将农民与土地割裂,打破了原有的平衡,使失地农民被迫面临着身份和生活的转型,而在这些转型过程中,他们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主要体现在: (一)征地补偿中的弱势地位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征用耕地要依法按照标准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一定的补偿安置费,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原则,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政府尽量减少征地成本,做法往往十分简单,譬如常见的一次性补偿法。在征地前缺乏与失地农民对于补偿费用的沟通与协商,各地因征地动迁补偿费用争议导致的冲突和上访事件屡见不鲜,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面对地方政府的独断独行,以及各种强制手段,单个失地农民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尤其是在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地方政府财政紧张,征地补偿经费很少,许多失地农民生活困难。 (二)就业与再就业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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