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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物理认知水平的模糊判别及其教育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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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教育作为一种促进学生科学化的科学教育活动,应当研究学生的认知水平与心理发展。这既是物理教育自身规律性的要求,又是90年代我国物理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 教学要符合儿童的发展阶段。皮亚杰认为,教育是从属于受教育者发展水平的。1959年在美国伍兹霍尔召开的中小学理科教改会议上,日内瓦学派的代表英海尔德强调的也正是:“教学一定要考虑到当时学生所处的发展阶段。当教材的性质和难度适合儿童的认知结构水平时,学习才有最佳效果。在不同发展阶段。知识是以不同性质的方式获得的,教学方法必须与发展水平相匹配。” 早在1982年7月的全国中学特级物理教师会议上,雷树人同志就发表了《试论我国中学物理教学的传统》的讲话。他指出:“要根据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来考虑教学内容的深广度。怎样恰如其分地估计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这是一个相当困难的问题。我们的经验是:在强调可接受性的时候,往往把学生估计得过低,在强调发挥学生的潜力时,又往往把他们估计得过高。要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对我们的学生有更多的了解,并进行理论的探讨。我们在这方面开展的研究工作不多,实际问题往往还是靠经验摸索着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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