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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电荷”教学中应讲清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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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自然界只存在两种电荷”揭示了电荷的“二元化”本性,是静电学的重要结论之一。从方法论上看,该结论是观察、实验与逻辑推理相结合的产物,其中蕴含着可滋学生智能发展和科学素质提高的丰富营养,正因如此教参中明确提出:“应使学生了解自然界中只有两种电荷的逻辑思维过程,发展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然而笔者发现,实际教学中能切实达成上述要求的并不多,大多数教师仅是在演示完两玻璃棒(与丝绸摩擦的)相排斥,而与橡胶棒(与皮毛摩擦的)相吸引的实验后,就草率地导出了“只存在两种电荷”的结论,殊不知该实验仅能说明玻璃棒与橡胶棒所带电荷不同,或说明自然界至少存在两种电荷,离得出只有两种电荷尚缺少大量的实验事实和必要的逻辑推理过程的支持。在这样的教学中学生只是囫囵记住了“只存在两种电荷”这一结论,其实并不真正理解得出结论的研究过程,更谈不上思维能力的发展和科学素养的培育。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不少教师对涉及电荷分类的以下两个问题缺乏深层次的了解,它们是: 二、两种电荷的分类标准 我们知道,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标准将事物分成不同类属的科学研究方法。谈到分类必然涉及到分类标准,标准不同,同一事物也有可能分属于不同的类别。对电荷(或是带电体)进行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知道电荷最基本的性质是电荷间存在相互作用力(带电体对轻小物体的吸引实质上也是电荷间相互作用的特殊表现形式),电荷间的作用有引力和斥力之分。如果我们选择某一带电体,如与丝绸摩擦后的玻璃棒(称作参考物),将其它带电体与之作用,依据引力和斥力的不同,就可将其它带电体分为两类,即与玻璃棒相斥的为一类,称为a类;与玻璃棒相吸引的归为另一类,称为b类。这里所说的其它带电体还不包括作为参考物的那根玻璃棒。作为参考物的那个带电体的归类则是依据“同源同性”的思想来确定的,其逻辑判断过程为:因为取另一根玻璃棒与参考物相靠近时表现为斥力,则此玻璃棒属于a类,而两玻璃棒上所带电荷的来源是相同的,都是与丝绸摩擦后所得的,其电性自然也是相同的,这样作为参考的那根玻璃棒也必定属于a类。这样我们就可以用某一带电体作为参考物,以电荷间的相互作用力的性质作为分类标准,把自然界的所有电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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