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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化学课程标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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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开始。《标准》把化学教育作为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了化学课程改革的重点是: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主旨;重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联系;倡导以科学探究为主的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强化评价的诊断、激励与发展功能。 《标准》由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四个部分组成。在化学课程目标的设置上由过去单纯的认知目标转变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在化学课程的内容上,则选择了从学生已有经验和心理发展水平出发,反映化学学科内容特点,重视科学、技术与社会联系的内容,确定了“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内容主题,即一级主题,每个一级主题由若干个二级主题(单元)构成,并规定了课程内容标准。纵观《标准》,笔者认为其有如下特点: 一、体现时代性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科学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学技术创新对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科学技术创新的基础是人才,是民族素质,它取决于教育的发展水平。这就把教育推到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由于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内容偏深、偏多、偏难和着眼“应试”,严重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提高。因此,《标准》切实贯彻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六大具体目标(略) ,从基本理念、课程目标的定位到课程内容的确定、评价要求等各个方面都较好地体现了时代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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