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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入学考试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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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制定以下考试内容。 一、考试目标 (一)理解能力 理解所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的涵义及其适用条件,能用适当的形式(如文字、公式、图或表)进行表达。并能够正确解释和说明有关自然科学现象和问题,即不仅“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 1.理解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自然科学的概念是自然科学领域最基本的学科语言表述单位。观察和分析自然现象,理解自然科学的主要概念。原理和规律是掌握自然科学的基础,是形成科学思维的正确途径。理解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不仅要知道它们的涵义,还要知道它们的前因后果;适用条件和范围,以及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2.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达和数学表达),定性及定量描述、解释自然科学的现象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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