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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评香港地区中学生物科课程纲要中的明确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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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中学生物教育和教学的安排分为三个阶段:中学一年级至三年级是以科学科的物理、化学和生物 综合方式进行的,中学四年级和五年级是以生物科单独方式进行的,而中学六年级和七年级则是以生物科高级 补充程度的方式进行的。也就是说香港地区大部分学生学习生物科在五年级就结束了,而部分学生需要升入大 学将深造有关的专业时,还需学习生物科高级补充程度的内容。 香港地区中学课程纲要中生物科课程纲要(中四至中五)包括七个部分:宗旨及目标、课程纲目、教学时 间的分配、教学课程、明确教学目标、教师参考资料和视听教材。本文只介绍香港课程发展议会编订、香港教 育署建议学校采用的1991年版本内中学生物科课程纲要里的明确学习目标部分。明确学习目标的基本精神 :一是在于辅助教师选取教材、教学活动及教授方法;二是可作为学生的学习指引和评鉴学生的依据。明确学 习目标与纲要中的宗旨和目标、纲目相比较,对教师的教授和对学生的学习两方面要求都更具体和详细。同时 ,明确学习目标也是指出能力中等的学生修毕课程的个别部分后所应达到的学业水平。 香港地区中学生物科课程纲要中的明确学习目标务求详尽,包括课程的知识、技能、能力等所有要求,但 中一至中三课程内的一些较基本的教授目标已删除,因为要达到这些目标,本课程前部的目标应先达到。例如 ,第三章人体呼吸器官的构造,要达到“能叙述在呼吸道上空气的润湿、过滤与温暖过程”的教授目标,必须 先达到“能跟寻外界空气进入肺泡的通道”的目标,因此本目标不与前目标重复,已删去对前目标的要求。同 时,教师无须为其本目标所局限,可随本身的教授方式和学生能力编订其他教授目标或修定本目标以作施教之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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