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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的历史与动态的历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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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发生在过去时空里的事件、现象、观念等的运动。没有运动就没有历史,否则,历史就会永远停留在“过去”;换言之,历史是动态的历史。从时间角度看,历史的动态性是显见的。如人类从原始时代经历中世纪发展到近代、现代、当代,历史运动的节奏呈现出加速度的特点:记录原始社会的历史常以万年为单位时间,中世纪常以千、百年为单位时间,近代、现代、当代则以几十年乃至几年为单位时间。从空间角度看,越是发达地区,历史运动的速率越快,相反则越慢。如世界历史进入到资产阶级革命时代,英、法、美等国的历史内容显然比同时期亚、非、拉各国的历史要生动和丰富多采得多。 以上是容易理解的物理意义上的动态。若要使“动态的历史”具有史学意义,还应从这两个层面加以认识与把握: 一是哲学层面。如量质互变规律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历史的运动就高度遵循这一规律,这一规律并使历史的运动表现为连续性和阶段性。如我们以之考察近代日本的侵华史就不难发现,日本在经过明治维新逐渐强大后(量变),其对外侵略的野心也逐渐膨胀(质变),对中国的侵略不断变本加厉,这“侵略”是有连续性的,这“变本加厉”是有阶段性的。事物普遍联系的规律和普遍矛盾的规律也是我们把握历史动态性的哲学工具,使我们可以对复杂的、似乎彼此“不相干”的历史问题进行动态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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