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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时期的水灾及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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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六朝时期是水灾多发期,水灾多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给社会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六朝统治者采取了发放救济物资、减免赋税、平抑物价、修建排水工程等措施以救助百姓。 关键词:六朝;水灾;救助 六朝时期江南地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奠定了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基础。而江南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导致水灾频繁发生,又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步伐。研究六朝时期水灾发生状况及其规律,总结救助水灾的经验,对于我们全面认识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水灾的状况 六朝所在的长江中下游地区,自然环境是发生水灾的重要原因,平坦的地势,纵横交错的河流湖泊,使河流常常泛滥成灾。从东吴建国到陈朝灭亡的360余年间,六朝地域社会经济特别是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在战胜水灾的基础上实现的。 孙吴的50余年间,大的水灾有6次,其中3次是孙权时发生的。赤乌八年(245年)夏,“茶陵县鸿水溢出,流漂居民二百余家”。茶陵县位于湘江上游地区,洪水在冲毁民居时,对下游的洞庭湖也构成威胁。因为长江流经洞庭湖,地势低凹,水流不畅,所以经常发生水灾。长江下游的水灾危害同样令人触目惊心。赤乌十三年(250年)八月,“丹杨、句容及故鄣、宁国诸山崩,鸿水溢”。[1](《三国志·吴书·吴主传》)丹阳、句容、故鄣、宁国都在丹阳郡内,特别是丹阳、句容紧临都城建业,农历八月江南丰沛的雨水导致山体崩塌和洪水,引起孙权的高度重视。沿海地区江海涌溢造成的水灾危害更大。太元元年(251年)八月,“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水深八尺,拔高陵树二千株,石碑蹉动,吴城两门飞落”。[2](《晋书·五行志下》)大风引起长江、东海的水上涌使地面水深八尺,并毁掉了孙坚陵墓上的二千余株树木。五凤元年(254年)夏,孙吴全境大水。永安四年五月和次年八月,因大雨,“水泉涌溢”。[1](《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宝鼎二年,华覈上书指出:“今虽颇种殖,间者大水沉没,其余存者当须耘获,而长吏怖期,上方诸郡,身涉山林,尽力伐材,废农弃务,士民妻孥羸小,垦殖又薄,若有水旱则永无所获。”[1](《三国志·吴书·华覈传》)这是江南地区遭受水灾后的真实写照。水灾冲毁了农作物,官员又不体恤民众,结果地势高亢处的居民滥砍树木,导致一遇水旱之灾,则农业无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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