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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江南经济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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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地区有着悠久的社会文明。战国时期为吴、越、楚所辖。自秦统一六国之后,郡国行政体制推广于整个江南。经过艰辛的开发历程,到东汉一朝,江南与中原地区的经济差度趋向缩小,迅速成为一个颇具特色的经济区,不仅自然资源丰富,人口上升,出现南粮北调;而且手工业显著进步,交通开拓,商业渐兴。因此,探讨秦汉四百余年江经济的发展及其特色,对于了解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的分合演变,弄清经济发展规律等皆有重要意义。下面拟就当时江南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主要物质成就及其发展不平衡性诸问题,做些概略论列。 一、江南地域范围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 “江南”一词,在秦汉史籍中屡见记载。但江南者何?其空间范围有多大?古人对此解说殊异,各有所云。 考之<史记)、<汉书),有时往往将“江南”指为某一特定而具体的地域。如据(史记·秦本纪):“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史记·货殖列传):“衡山、九江、江南、豫章、长沙,是南楚也,其俗大类西楚。”进而在对“江南”作注时,裴骃(集解)引徐广曰:“江南者,丹阳也,秦置为鄣郡,武帝改名丹阳。”张守节<正义)则认为:江南者,“此言大江之南豫章、长沙二郡,南楚之地耳。”①又(汉书.地理志)称:南郡“夷道县”,“莽曰江南”。这里,或将“巫郡”与“江南”、“江南”与“泗上”并列,或以“江南”与“衡山、九江”、“豫章”、“长沙”等并列,甚至将“江南”或释为“丹阳”,或释为“豫章、长沙”,或谓之El夷道县”。于此诸多事例说明,江南的地域范围,有时确乎仅指相对具体而特定之地域,乃至等同于某一郡县,似无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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