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历史论文--略谈汉唐间的租佃关系
推荐论文
·提高农村配电网供电可靠性
·当前国企人力资源管理中存
·探究学习”在物理教学中的
·入党申请书
·变压器异常运行和常见故障
·Whatarethemo
·论我国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

·浅谈如何解决物业管理收费
·提高学生英语学习兴趣的理
·平等、尊重——构建语文课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略谈汉唐间的租佃关系

   在我国封建社会里,伴随着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确立,租佃关系便出现了。可以说,租佃关系是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封建社会地主配置其土地和掠夺地租的主导方式。租佃关系的历程曲折,不同的历史时期或地域,往往有各自的特点。如对比西汉和隋唐,在魏晋南北朝,部分租佃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就得到了封建律令的认可,同时,本时期国有土地上的租佃关系远较其他朝代发达,等等。本文拟讨论汉唐间租佃关系的一些问题,不妥之处,敬请教正。
   一、租佃关系是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必然产物
   从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允许土地卖买开始,土地私有制便得到了封建律令的认可。秦始皇统一全国后,诏令“使天下黔首自实田”,实质上是将土地私有制推向了全国。自此而后,封建政府虽然颁行过名田制、屯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一些思想家和政论家也曾一再宣扬过“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封建土地私有制却无一例外地为各个封建王朝所继承。于是在我国封建社会始终呈现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小土地所有制和国有土地共存的现象。
   无主荒地和没人土地是国有土地最主要的来源。在名田制、占田制和均田制推行期间,封建政府曾允许农民占有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或授给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但并没有触动私有土地。名田制始于商鞅变法,汉初还推行,本身是以承认土地私有为前提的。屯田制推行期间,有人建议恢复井田制,被曹操拒绝了。占田制没有土地还授的规定,和名田制没有多大的区别。均田制有还授的规定,但当封建政府将无主荒地授给农民时,特意确认其中相当一部分为农民的私有土地,桑田(永业田)便属此类。即便需要归还的露田(口分田),也在土地私有制的制约下,日渐打上私有的烙印,最终转化为私有土地。国有土地日益缩小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