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唐朝“庄园”说的产生发展及其在中国的流传和影响
| | 【内容提要】在唐朝少数史笈里,虽有“庄园”一词,但把“庄园”作为学术加以研究的高中历史优秀论文是从日本开始的高中历史优秀论文。三十年代,“庄园”说传入中国。唐庄有官庄、私庄、寺庄几种,其面积大者数十顷,小者一、二顷。官庄属于政府,由庄宅使、庄吏经营,私庄由地主或庄仆管辖,土地可以买卖。庄主必须给政府纳税,生产者主要是佃农。唐庄与中古欧洲庄园不同,唐朝没有庄园经济。 【关键 词】唐朝/“庄园”说/生产关系/结构/差别 【正 文】 一、唐朝“庄园”说的产生和发展 在唐朝史笈里虽然有“庄园”一词,但把“庄园”作为学术问题加以研究的,是从日本学者开始的。1909年,中田薰教授发表《日本庄园系统》,在文中写道:“所谓中国庄的制度,是随着唐朝均田制的破坏,作为土地兼并的原是屋舍,但是到了唐朝,已经从原来意义的庄,转化为郊外私有土地,特别是大地主以经济为目的所有土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唐朝的庄和欧洲法兰克时代的庄园,具有完全相同的意义。”[1]中国历史上什么时候出现了“庄”?中田薰说:“隋朝以前,根本不使用这样意义的字,把私有土地称为庄是在唐朝初和隋朝的事。”唐朝“庄园”说就是这样产生的。 中田的论文发表以后,在日本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1917年,加藤繁发表了《唐朝庄园的性质及其由来》,批评了中田的观点,他认为,“唐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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