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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汉简研究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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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晋简牍是20世纪初新发现的历史史料。在1901年的2月至3月期间,进人中亚探险的英国籍匈牙利人马尔克·奥莱尔·斯坦因(Mare Aurel Stein)和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Antlers Hedin)分别在尼雅和楼兰所得简牍是最先发现。 对中国史研究来说,在本世纪初出现了四项非用不可的史料,其一是殷代甲骨文,其二是汉晋简牍,其三是在敦煌莫高窟发现的敦煌文献,其四是故宫紫禁城的清朝档案,可称为行政文书。这四项史料,对以前仅利用正史文献从事历史研究者来说,是新出现的古代的一等史料,必须承认这些史料的价值并加以利用。同时,在本世纪后半期,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而大量出土的文物资料,我认为可将此列为本世纪的第五项史料。但是说起利用这些史料,存辩诸多难点。例如,汉代简牍与《史记》前后《汉书》所载不能直接印证即是难点。有些以文献为主从事研究者,因为不能直接印证,所以不利用新史料。对此也许可看作利用史料能力不足。 简牍所记全是日常事物。而中央官府记录是皇帝起居注等,斟酌起居注编纂实录,依据实录而作正史,而正史所载大多与简牍无关连。正是简牍所记汉晋的日常事物,通过正史是无法获取的。正史或史书所载大多是非日常性事物,对此应该有所觉悟。因为日常事物每天重复,其稀有性不为明显,所以不加记录,而仅记录带有稀有性质且非日常性事物。因此,要了解百姓的普通生活情况,则成了难题。历代史书只记录非日常性且带有稀有性质的事物,关于这一点,在阅读史书时应该有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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