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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的史学思想和史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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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未完成的中国古代史专著 《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是傅斯年先生生前未能完成的一部讲中国古代史的专著。据他自己说,到民国二十年(1931年)夏,“写成的将三分之二矣”。他在《夷夏东西说》的前言里说:“这一篇文是我在‘九·一八’以前所作《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中的三章。这一书已成之稿,大致写在‘九·一八’前两年至半年间。这三章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春天写的,因时局影响,研究所迁徙两次,我的工作全不能照预定呈规,所以这一书始终不曾整理完。” 在《周东封与殷遗民》的“前言”里,他又称此书的书名为《古代中国与民族》。他说:“此我所著《古代中国与民族》一书中之一章也。是书经始于五年以前,写成者将三分之二矣。日本寇辽东,心乱如焚,中辍者数月。以后公私事纷至,继以大病,未能杀青,渐何如之!此章大约写于(民国)十九年冬,或二十年春,与其他数章于二十年十二月持以求正于胡适之先生。适之先生谬为称许。” 看来《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和《古代中国与民族》是一书的异名,绝不会是两部书。书在未杀青定稿之前,对书名作些考虑是正常的。《周东封与殷遗民》的“前言”写于“二十三年(1934年)六月”,《夷夏东西说》的“前言”写于“二十三年十月”。就是说《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使用在后。傅斯年可能认为用《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作为书名好些。尤足以证《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为他的中国古代史的书名的是《东北史纲》一书中的一段话:“商之起源当在今河北东北,暨于济水入海处,此说见吾所著《民族与古代中国史》一书,二月后出版。”因此,我就用它作了本书的书名(注:本文系笔者为河北教育出版社拟出版的《二十世纪中国史学名著》中傅斯年著《民族与古代中国史》写的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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