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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国内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研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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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乡村制度与基层组织、乡村经济、宗族与家庭、社会生活四个方面对十年来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史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认为, 十年来, 学术界对魏晋南北朝社会史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但仍然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关键词〗 魏晋南北朝 乡村社会史 回顾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社会继春秋战国后又一个重要的社会转型期。二十世纪以来, 学术界对魏晋南北朝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 魏晋南北朝史的新领域———社会史的研究也开展了起来。不过, 由于资料的不足, 关于魏晋南北朝下层社会, 尤其是乡村社会的研究还不多, 以此为题的专著只有齐涛的《魏晋南朝隋唐乡村社会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 。本文试图对近十年来国内的魏晋南北朝乡村社会研究作一回顾, 以期对这一课题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一、乡村制度与基层组织 一般认为,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制度承袭了汉代的乡、亭、里、伍之制, 但是由于战乱, 西汉以来的乡官体制, 已趋于没落。余行迈、魏向东《六朝地方官制述论》(《苏州大学学报》1990 年第1 期) 认为在原来的乡里组织之外, 出现了称之为“村”的地方行政组织。齐涛的书中, 讨论了村的起源、村的基本特点以及村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能, 对有关“村”的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梳理。(见前引书) 不过, 他的研究主要针对东晋南朝, 揭示出了村落的纵向发展过程。侯旭东对北朝“村”的研究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他的文章《北朝村落考》(《何兹全教授九十华诞祝寿论文集》,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年) 和《北朝乡里制与村民的生活世界———以石刻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1年第6 期) 都力图把握“村”的动态发展, 以及在北朝大力推行三长制的特定的时代背景中讨论村的实态。前者讨论了北朝村落的时空分布及单个村落的一般状况, 后者则利用作者掌握的大量的石刻及其它考古材料, 考察北朝乡里制的实行情况, 指出在实行三长制的同时, 北朝乡村依然存在广泛的乡里编制, 但在实际生活中似乎未受到村民的积极认同,村民对村落表现出更强的归属感, 官方的乡里设置在村落中被架空。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科文献出版社, 1998 年) 对乡里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作了全面的总结, 其重点并不在魏晋南北朝, 但由于作者本人主要从事政治制度方面的研究, 与治史者的研究角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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