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都官长史考
|
| |
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刘昭注引《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议郎卫林为公车司马令,位随将、大夫。旧公车令与都官、长史位从将、大夫,自林始。”《献帝起居注》的这一段文字,史家句读不尽相同,解释也多有歧义,本文所据中华书局标点本,大概是通行的版本。 前引《献帝起居注》所述为建安八年一桩人事任命引出的朝堂班位调整,但其行文疑点颇多,问题主要在于如何理解“都官长史”这一称谓的含义。 公车司马令,据《续汉志》载秩“六百石”。从建安八年卫林任公车司马令时起,与公车司马令一并“位从将、大夫”的“都官长史”,秩次又如何呢?实际上,这里首先需要搞清楚的是:《献帝起居注》所谓“都官长史”,究竟是指都官、长史两项职务(读为“都官、长史”),还是都官长史一项职务(读为“都官长史”)?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都官长史”指都官与长史两项职务,就会遇到许多麻烦。先看前一项职务“都官”,当时也称“中都官”,颜师古释为京师之官[1],是不错的。但京师之官名目繁多,秩次也相差悬殊,如列卿均为都官,秩皆中二千石,而太史诸令(与公车司马令同样隶属列卿)也是都官,秩则仅六百石。[2]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