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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皇位继承中的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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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皇位继承遵循严格的嫡长继承制,表现出强烈的传嫡传长色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有某些特别的做法来推动嫡长继承制的顺利实施。这些做法包括:废除宰相制;母后不垂帘;外戚不掌政;不预养宗室;元子不封王;太子监国。这些做法都与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高度发展相辅相成,与以往各代大为不同,充分表现了明代皇位传承的独特性。[1]其中,尤以监国制度最为典型。明代监国是一种怎样的制度,对明代政治有何影响?监国有多大的权力?监国与居守、留守又有何区别?明代监国的变迁与皇位继承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些都是明代政治史中值得探究的问题。[2]本文拟从明朝监国制度的变迁来观察明朝皇位传承制度,以期推动有关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洪武时期的监国 在讨论明朝监国之前,有必要简要回顾明代以前有关监国的史实和观念。 监国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西周初年。周武王伐商之后,以其三个弟弟镇守东方,监视纣王子武庚和殷遗民,史称“三监”。[3]但那时是王室派遣亲信到诸侯国监视,与后来出现的太子监国还不太一样。后世的监国多指君王出行、太子留守都城这种做法。如果太子从君王出行,则叫抚军,也是一种做法。显然,太子监国充当的是一种暂时性的代理角色。从历史上的监国或类似监国的种种史实来看,监国多是一种权宜之计,非太平之世所应为。这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下的那些士人而言,尤其是如此。两宋曾各有一次太子监国,均遭到一些士大夫的竭力反对。如王十朋就认为:“大抵太子之职在于问安视膳而已。至于抚军监国,皆非得已事也。”[4]杨万里更是鲜明提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惟其无二王,故合万姓百官而宗一人。今圣主在上,而复有监国,无乃近于二王乎?于此使万姓百官宗一人乎,宗二人乎?自古及今未有天下之心宗父子二人而不危者。”[5]可见,太子监国实际上是对君主权力的部分分割,哪怕这只是临时性的,在维护君主专制权力的人看来也是非正常的,带有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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