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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囊与汉简所见皂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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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文书,重要者多以书囊包裹。不同性质的文书使用不同色的书囊,可能关乎一定的制度。例如,皇帝的玺书用青布囊[1],边郡发犇命书用赤白囊[2],宫中机密用緑囊等[3]。汉代用皂囊来封装专呈皇帝的密奏。《后汉书》卷六○《蔡邕传》记载:“以邕经学深奥,故密特稽问,宜披露失得,指陈政要,勿有依违,自生疑讳。具对经术,以皂囊封上。”李贤注引《汉官仪》曰:“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皂囊,就是以黑色织物制作的书囊。用皂囊封装的密奏称作“封事”。《文心雕龙》第二十三《奏启》:“自汉置八能,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 李贤认为“奏封事”始于西汉宣帝。《后汉书》卷二《明帝纪》:“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李贤注:“宣帝始令众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后魏相奏去副封,以防拥蔽。”李贤的根据是《汉书》中的相关记载。《汉书》卷七四《魏相传》:“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宣帝始亲政时,“领尚书者”是霍光兄子霍山。《汉书》卷六八《霍光传》载霍山曰:“今陛下好与诸儒生语,人人自使书对事,多言我家者。尝有上书言大将军时主弱臣强,专制擅权,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恐危宗庙,灾异数见,尽为是也。其言絶痛,山屏不奏其书。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下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中书令,即中书谒者令,西汉武帝置,由宦者充任。在宣帝以前,奏“封事”时须上正、副二封,由“领尚书者”拆看副封。霍光去世后,宣帝采纳魏相的建议,取消了副封。至此,密奏可不经过尚书,而直接由宦官出取,送达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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