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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晚唐五代的客将、客司与客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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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唐后期五代,中央和地方都有接待四方来使的礼仪机构和官员。在中央是客省和客省使,在地方则是客司与客将。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主要负责藩镇地方派至朝廷的人事往来;而客司和客将赞导藩镇礼仪,接待朝廷及他镇来使,其职一同于中央的客省和客省使。敦煌书仪和传世史料中相关书函的出现,表明了以上职司在礼仪方面的特殊作用。本文将通过对两者职能的分析比较,来论证唐后期五代藩镇体制下中央和地方在礼仪职司方面的对等与互接作用。 【关键词】客司客将客省客省使内客省使 宾礼是《周礼》五礼之一。宾即是客,宾礼在中古前期的魏晋尚包括所谓“朝宗、觐遇、会同之制”[1];到了唐代,则具体内容减少,对内唐前期只有“二王三恪”,不过于朝廷举行大仪式时备宾客之位;对外即为朝廷接待蕃国来客的礼仪[2]。《唐六典》卷四礼部员外郎条记开元五礼“二曰宾礼,其仪有六”完全针对蕃国蕃使,主掌其事务的机构是鸿胪寺。但是唐后期五代藩镇体制下,所谓客礼却有了对“内”宾而言的新含义。与之相关,中央和地方都出现了专门接待彼此出使来客的新机构:在中央是客省和客省使,在地方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客司与客将。关于客省和客省使,赵雨乐在探讨唐代各种宦官使职时已有涉及,并指出其作为唐五代内诸司使中礼仪职司出现及其升迁次序和职级地位[3]。黎虎也注意到客省的存在及其外交职能[4]。另外,周藤吉之最早提到了五代藩镇武职系统内的客将问题[5],近年冯培红也就敦煌归义军中的客司机构和职能作了分析[6]。只是对于以上职司的设置发展及其在对内礼仪方面的交互作用尚乏对比和深入全面的论述。敦煌书仪中相关书启的出现,在这方面给我们以很大启发,研究晚唐以后中央地方的礼仪交接问题,显然不可不注意到它们的存在及彼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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