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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美国反托拉斯垄断的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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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1904) 十九世纪后半叶,资本主义放任自流,蓬勃发展,美国梦展示出全新图画。新兴的金元帝国制造出摩根、卡耐基、洛克菲勒这样一批亿万富翁,形成了不可一世的庞大财团。但是,创造财富的神话常常演变为掠夺财富的现实。托拉斯[2]这一独特的垄断形式的出现,演绎了大鱼吃小鱼的故事,独立的中小企业沦为工业巨子、金融寡头的美味佳肴。诞生于自由竞争之中的垄断侵害了自由竞争本身。弱小的群体寄希望政府的保护,美国最高法院再次走上了历史的前台。它在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一案中的判决,多少遏制垄断蔓延的势头。 (一)铁路垄断《反托拉斯法》出台 19世纪70-80年代,美国铁路发展迅速,垄断也随之形成。一方面,为抓住大的客户,铁路部门开始用回扣的办法,来吸引和稳住谷物商、屠宰业主、煤炭商等大客户。对铁路来说,这一做法稳定并提高了货运量;对运输大户来说,大大降低其商品的运输费用,减少了成本,以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铁路又通过抬高小城市运费、支线铁路运费和零散商品运费的方法,来弥补其支付回扣的损失。实际上,就是通过欺小扶大,拉强压小的办法,达到收支平衡,甚至谋取暴利。因此,铁路成为商业运营的调节阀,对大户,它意味着快捷、方便、低廉的服务,对小户,它代表着傲慢、限制、昂贵的代价。对于这种歧视,没有人加以质疑,因为根据当时法律,铁路大亨们拥有凭借自己的财产去做他们乐意做的一切权力。1895年的一篇法律论文指出: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如此不受限制的公司权力。这是公司的时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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