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育论文中心 论文分类 论文搜索 论文发表 汇款确认 会员专区 在线购卡 服务帮助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教育论文中心首页--历史论文--明代的地方官制
推荐论文
·对话,才能走进学生心灵
·输电线路防雷改进措施的研
·论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
·浅谈数学教学中学生逻辑思
·英语教学中课堂气氛与教学
·浅析如何创建物业品牌
·城市小学开设英语以及与中

·教学反思与新课程实施中教
·浅谈物业管理企业的创新之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范文
科目列表
市场营销 管理理论 人力资源
电子商务 社会实践 先进教育
伦理道德 艺术理论 环境保护
农村研究 交通相关 烟草论文
电子电气 财务分析 融资决策
电影艺术 国学论文 材料工程
语文论文 数学论文 英语论文
政治论文 物理论文 化学论文
生物论文 美术论文 历史论文
地理论文 信息技术 班主任
音乐论文 体育论文 劳技论文
自然论文 德育管理 农村教育
素质教育 三个代表 旅游管理
国际贸易 哲学论文 工商管理
证券金融 社会学 审计论文
会计论文 建筑论文 电力论文
水利论文 园林景观 农林学
中医学 西医学 心理学
公安论文 法学法律 思想汇报
法律文书 总结报告 演讲稿
物业管理 经济学 论文指导
计算机 护理论文 社会调查
军事论文 化工论文 财政税收
保险论文 物流论文 语言教育
教育教学 给水排水 暖通论文
结构论文 综合类别  

 
明代的地方官制

   首先,地方行政长官本身就是多重职能的统一,这样就使其在处理地方事务中,自然而然的会
   站在“父母官”的立场与自我认识上,由此造成的弊端(特别是非主观造成的不公正)有目共睹。
   其次,在明清时代的民间法律关系中,调解与诉讼是被中外法律史研究者们讨论最多的,本文也将
   以引用国外及国内的学者们一些观点的方式来阐明笔者的观点,诉讼与调解在明清地方社会中各自
   所具有的显著特征及“差异”(其实本文的观点是两者没有什么差别),正是由于强大的家长意识
   所致。
   1 、 地方官员——行政与司法的统一明代的地方官署的建制,基本上是省、府(州)、县
   三级制,某些时期也曾有过省、州二级制和省、府、州、县四级制,但属于临时之制。此外,作为
   基层政权的里甲制虽非官吏建制,但里甲在封建官吏官僚体制中有着不可或缺的职能,所以也予以
   论述。
   首先是省。明代的省是从元代的行省制度演变而成的。明初设行省统驭郡县,洪武九年(公元
   1376年)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全国除南北直隶外,分为十三布政司,亦十三省。明代布政司的
   长官是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三司向为常设机构。明代中后期逐步形成总督巡抚率三司
 
<<<<<全文未完>>>>>
是否要阅读全文?点卡会员将扣除1点!点击阅读全文
 
 
 
版权所有 教育论文中心 Copyright(C)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 QQ:277865656
或写信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