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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瘟疫灭亡的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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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年间,政府的赋役越来越重。随之全国各地几乎连年遭灾。先秦晋,后河洛,继之齐、鲁、吴越、荆楚、三辅,并出现全国性的大旱灾。万历、崇祯年间,旱灾变得越来越频繁,大旱之年的比率也在增加。最后波及华北数省的大鼠疫终于在山西爆发。 万历八年(1580年),“大同瘟疫大作,十室九病,传染者接踵而亡,数口之家,一染此疫,十有一二甚至阖门不起者”。同年,在太原府(治今太原)的太谷县、忻州、苛岚州及保德州都有大疫的记载。次年,疫情传至辽州(治今左权),再传至潞安府(治今长治),疫情进一步扩大。万历《山西通忘》卷26记载,潞安“是岁大疫,肿项善染,病者不敢问,死者不敢吊”。患者表现为肿项,传染性极强。 万历十年鼠疫传到相邻的河北宣府(治今宣化)地区,这里是军卫密集的军事重镇。疫情发生时,“人肿颈,一二日即死,名大头瘟。起自西城,秋至本城,巷染户绝。冬传至北京,明年传南方。”此疫不仅造成怀来卫城中的人口大量死亡,并且传入北京。 北京周围地区,直到清末光绪年间当地人仍然能够回忆:“万历十年四月,京师疫。通州、东安亦疫。霸州、文安、大城、保定患大头瘟症死者枕藉,苦传染,虽至亲不敢问吊。”“大头瘟症”就是颈项肿大。 在疫区,死亡人口约占总人口的40%,如真定府(治今正定)新乐县,“万历十年春夏大头瘟疫,民死者十分之四”,武强、栾城二县的记载相同。另外,来自各地方志的资料表明,鼠疫还传播到了山东及河南北部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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