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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政府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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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清一代色情业的发展,在以革命史观为主导的近代社会史研究中是一个不甚深入的问题。一般而言,人们多从道德评价的层面对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进行揭露批判,而很少注意到其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1]同时,晚清政府对娼妓的管理体现出的历史进步性也少有学者提及。因此,笔者利用近年发现的若干史料,对这一问题略做分析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清代前期的色情业状况 西方学界有娼妓的产生起源于宗教的说法。在早期色情业研究著作中,王书奴所著的《中国娼妓史》也移植这一观点,认为中国的妓女起源于殷商的女巫,并将这一时期称为巫娼时代。[2]但是,马克思主义学者基本上认为,以卖淫为职业的妓女之所以产生,最主要的根源还是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社会建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认为自由妇女的职业卖淫是在人类社会出现雇佣劳动之后,并且是它的必然伴侣。 中国最早的官营色情业之起源通常认为是在春秋战国的齐桓公时代, 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资国用,此即教坊花粉钱之始也。[3]这在当时就招致过反对,《战国策·东周策》中说,在齐桓公宫中有女市七、女闾七百,因为国人非之,管仲还不得不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但从此之后,官营色情业几乎历代不绝,私营的色情业更是蓬勃兴起,在特定时代,召妓、狎妓更成为文人雅集、唱和之际不可缺少的助兴之事。中国文学因而与青楼文化结下了不解的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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