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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与文化区域相互关系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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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历史上自然区域、行政区划以及文化区域三者相互关系的研究,迄今似乎未见过有专门的讨论。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对这一关系进行初步的探讨,由于题目较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先以例证式的方法予以说明。 在这三种区域中,行政区划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产物,由法律形式予以确认,有最明确的边界与确定的形状;自然区域是地理学家对自然环境进行的科学性的区划,不同的科学家与不同的地理观点,形成互有差异的自然区划方案。文化区域则是相对较不确定的概念,一般由文化因素的综合来确定,具有感知的性质,主要是人文地理学者研究的对象。 自然区划虽有不同的方案,但由于其所根据的是确定的自然环境,所以各方案之间相去不是很远。行政区划虽由现实的政治需要而确定,但要受制于历史传统与自然环境,从来都是在已有的体系上进行调整与改革,不可能凭空设想一个全新的体系。而历史传统中既包含历史自然环境变迁的因素,也有历史文化区域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文化区与自然区也有依存关系,尤其是小文化区与自然环境关系更为明显。要之,行政区与自然区和文化区三方之间有密切不可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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