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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禅让制度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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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大家天下 学界基本上都承认禅让这种政权交替形式的存在,并认为尧舜禹时期实行的就是禅让制度。 但本文所想指出的,是尧舜禹时期的政权交替形式并非后世所誉的“天下为公”的禅让。为了有所区分,本文暂且把古时政权交替形式分为三类: 一、“天下为公”的禅让继承; 二、“大家天下”的氏族血统继承; 三、“小家天下”的世袭继承。 夏代以前的五帝和禹时期——而不仅仅是尧舜禹时期——实行的应该是第二种:“大家天下”制度。所谓“大家天下”是指政权在氏族部落血缘范围内实现交替并制度化的一种政权交替形式。这就有别于让与全天下人的禅让和传嫡长子的世袭。 《史记·五帝本纪》载: 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 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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