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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兴替:中国历史上的“农民-土地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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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明是人类与自然界互动的产物。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创造与环境相适的特定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的历史。环境塑造了文明,中国为农业文明区。“人与土地的自然法则”形成了“原型亚洲文明”,而“人与土地自然法则”是决定社会变动的经济基础,它与前现代中国的王朝更迭密不可分的。这是前现代社会的困境所在。 关键词: 文明 环境 人与土地自然法则 皇朝兴衰 文明是人类与自然界互动的产物。与野蛮相对应,文明反映了人类战胜野蛮的过程,也反映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历程。人类的生命活动(生产活动是人类主要的生命活动)总要受到环境的强迫、制约与影响。人类文明的历史,是创造与环境相适的特定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的历史。文明本质而言,即人类的生命体系与生产方式。 文明是一个“大系统”,在自然环境的制约下与政治系统,经济系统,文化系统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人类社会系统。“协调”、“配合”、“同步认可”是系统存在的基础。任何一种文明都必须作为一个协调运转,这种协调性表现出社会系统的稳定性。如果这种协调性被打破,社会系统的稳定结构也随之打破。因此,任何一种文明的存在与其特定模式的构成,是它所处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选择”的结果。每一个文明也就有了她自身的魅力。“地域的不同,气候的差别,对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有阻滞和促进的影响,对风土民俗,对这一地区的社会状况、观念形态,以至心理因素,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引起世界各地区社会形态各具特点,都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引起世界各地区社会形态各具特点,多姿多样。” 文明可视为人类生存环境、生产方式、社会构造及文化特点的总和。文明具有“总体系”的性格,“总体系”之下,又可分为如下四个“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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