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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人文之间——关于现代史学建设路向的一点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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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在中国,历史科学之观念兴起于20世纪初,大盛于“五四”以后。它原是西方近代科学和历史理论直接影响下的产物,但在具体理解和运作上,又有两种不同的路向:一以自然科学为比照模式的“科学化”;一以西方社会科学(在当时主要是社会学和经济学)为参照系数的“科学化”。此两种治学路向,蔚然已成现代中国史学之主流。而对此风气持保留态度的,则另有钟情于新人文主义的一派,其方法上倾向于以人文阐释与科学实证相结合的治史途径。上述三派对西方现代史学和中国传统史学俱各有所承,剖析其方法论的内涵结构与特点,是一件很有意义之事。 一、从“科学”到“科学化” 从中国现代史学建设的整个进程看,“科学化”无疑是最具感召力的一种趋势。在中国传统学术中,本无“科学”之概念。晚明时,徐光启借用儒家经典特别是宋明理学的“格物致知”理念,称传教士利玛窦等带来的西学中有“格物穷理之学”,自此,“格致”二字始有了与今日“科学”相近的涵义。进入近代以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仍多以此指称来自西方的科技知识,如格致书院、《格致汇编》、格致科等。至1897年康有为编《日本书目志》,在“理学总论”[1]中收录《科学入门》、《科学之原理》等书目,由是“科学”这一新名词遂从日本引入国内,至20世纪初,日益流行,逐渐取代了“格致”一词的原先地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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