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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蹴鞠运动的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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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宋代城市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以及市民阶层的壮大,蹴鞠运动逐渐从宫廷走向民间,并且出现了最早的球会,出现了一些专门的蹴鞠社团组织,并且有严格的社团规则。据南宋•周密(四水潜夫)的《武林旧事•社会》记载,南宋都市临安府(今杭州),建有蹴鞠组织,当时把民间球会称之为“齐云社”、“圆社”。“齐云”,喻指其踢球高入云端;“圆社”,则与球类有关,更为贴切形象。齐云社的成员多为富家风流子弟,圆社成员的人数非常多,许多历史文献典籍中均有“天下称圆社”的载录。为了发扬球员之间的互助与维护自身利益,中国至少在南宋时期,当时的蹴球艺人就组织了自己的专门蹴球社团“齐云社”、“圆社”,专事蹴鞠运动的比赛组织与宣传推广。由此看来,齐云社、圆社可视为我国最早的单项运动协会,是当时全国性的蹴球社团,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足球协会组织。 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戊集》(卷二)载“圆社摸场”条曰:“四海齐云社,当场蹴气球,作家偏著所,圆社最风流。” 《武林旧事•社会》(卷三)载有“百戏竞集,如绯绿社(杂剧)、齐云社(蹴球)、遏云社(唱赚)”等社团组织;据无名氏《蹴鞠谱》的记载,球社在京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南宋•陈元靓曰:“若论风流,无过圆社”,“人都道齐云一社,三锦独争先。”这些话都是当时人们对球社的反映和赞誉。“齐云社”球会,一直到明代施耐庵写的《水浒传》中,还提及过。明•王誉昌作《崇祯宫词》有诗曰:“锦罽平铺界紫庭,裙衫风度压娉婷,天边自结齐云社,一簇彩云飞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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