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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语义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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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梅山地区是湖南在历史上被中央王朝开发得最晚的一块土地,它的中心地带今新化县直至宋熙宁五年(1072)才被开发,所以叫做“新化”。梅山文化作为湖南腹地的一种最古老的原始文化,无论从它所处的中心地理位置还是被开发得最晚这点来看,都可以视为湖湘文化的一个内核。研究它,对于我们深入地研究湖湘文化至关重要。然而,我们在研究梅山文化的过程中,竟然发现“梅山”二字与梅山文化本身及该地区的社会、自然环境在语义上均没有任何内在联系!这的确是一种奇怪现象。 此“梅山”之名究竟缘何而起,这里面隐藏了一些什么样的历史真相? 考诸史料,此“梅山”二字的最早文字记载见诸宋开梅山前夕欧阳修、宋祁所修的《新唐书》,其“列传第一百一十一”有这样一句话:“ 向瑰召梅山十峒獠断邵州道,顼掩其营”;其后宋史始有传:“梅山峒蛮,旧不与中国通,其地区东接潭,南接邵,其西则辰,其北则鼎澧,而梅山居其中。”(见《宋史·梅山峒蛮传》)宋以前,所谓的“梅山”在外人眼里本无该名。汉时称其人为“长沙蛮”,三国时称“山越”,隋称“莫徭”,到了宋代才称“梅山蛮”。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怀疑:“梅山”二字,是宋开梅山时宋儒们对古梅山方言“meisan”语音的一种主观性文字记录。“meisan”方言原来应当有自己的含义,因其不被宋儒所理解或接受,所以他们根据音同和音近原则,用他们所喜爱的“梅”字来记录这个方言读音,谓之“梅山”。此后,随着梅山建县,汉文化在梅山地区逐渐稳固,约定俗成,古梅山方言“meisan”音节固有的意义和它所包含的原始文化信息便彻底湮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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