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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文字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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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筑窑取土,烧砖建房,是一件历史悠久,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现象。笔者试图从极少见的珍贵文字砖资料中,寻觅那些历史的印痕。 制造文字砖,需先将文字刻在砖模上,然后压泥制坯烧制而成。一般的民间砖块文字都是按窑主的意思制作的窑场名称,字数少,没有太多实际内容。而有一些根据官方要求订制的砖块,出于方便区分或政治文化等需要,不仅有制作年月字迹,甚至还压印有监制官吏、制作匠人和负担砖块任务的户主姓名。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文联主席张世春先生编著的《荆州城文字砖》(1999年7月武汉出版社出版),在《荆州城文字砖拓片》一章中,精选宋代和明清时期荆州城墙有砖刻文字的砖件拓片121幅,每幅配以释文。书中关于明洪武十三年潜江制造的的荆州城文字砖拓片有三幅,是现存洪武年文字砖中年代最早的砖之一。其中字体保存最完好的第七十三幅的砖文为“荆州府潜江县提调官知县刘浩 司吏蔡铭 监造人王兴礼张兴 作匠鲁四 小甲余文彬 人夫余文彬 洪武十三年 月”,原件高380毫米,宽90毫米。字体为阳刻楷书(凸显于砖面)。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0年。明初,朱元璋采取谋士朱升“高筑墙”的建议,对不少军事重镇新修城墙并加高加长加固,荆州城也在其列。文字砖并不是为了让那些基层官吏和工匠百姓名垂千古,而是当时一种先进的、层层负责的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记录。因为当年造烧砖的任务分到了各个县,所以为了确保质量,避免粗制滥造,而有严格的检验制度。各个县都要把自己的县名刻到自己造的砖上,城墙砖上的铭文记录了从监造的总负责人甚至到一般工匠的姓名及职位,可以看出明代对制造行业的管理十分严格,出了质量问题可追究到府、县直至个人。“小甲余文彬”既是乡村城砖生产直接组织者,又是城砖任务被摊派者。这种按人按户摊派的形式,并加上严格的检验制度,满足了朱元璋当年为了“高筑墙”而用砖量大,烧制时间长的需要。在客观上为研究明代的摊派制度、砖瓦技术以及地方经济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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