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家庭教育的教育价值审思
|
| |
2005年10月23日,中国教育报在《家长究竟应该怎样教育孩子》的标题下,就素质教育条件下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该报编者认为,作为传承性很强的家庭教育,今天的父母并没有太多的可以借鉴的经验。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孩子设计好的人生计划,很可能是自以为是的凭空规划,其结果可能是,父母使得力气越大,孩子受的罪越多,偏离正常发展轨迹的可能性也越大。从教育价值的角度看,我国家庭教育确实存在诸多问题。家长教育观念落后,他们对孩子教育的内容不尽合理,对孩子的期望趋高甚至过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家庭教育价值的实现,而且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引发出许多孩子自伤或伤他的恶性事件。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样,都应当以培养孩子成为合格公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备较高素质的国民为目标;应当以孩子的发展为本,以孩子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终极目标。[1]早在1907年,也就是上世纪初,鲁迅先生就提出“现代化”不仅是要实现国家的富强与民主,还要“立人”,保障每一个具体的个体生命的精神自由。作为现代家庭教育应该使孩子借助于青年时代所受的教育形成一种独立自主的、富有批判精神的思想意识和判断能力,使孩子都以批判的精神来对待大量流通的信息;使他们有办法本着批判精神,对信息进行筛选,将其分出主次,并对传媒和信息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超越传媒有时提供的简化或歪曲的看法,真正地了解所发生的各种事件。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杨叔子所讲,教育应该是使人“愈成其为人”。如果教育真地会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它也就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就能够通过人自身完善的历史实践去不断改变现实时空,开创崭新的未来。面对新世纪知识经济的机遇与挑战,家庭教育必须关注孩子的存在与发展,尊重孩子的个性特长,重视孩子的兴趣和需要,促进孩子的自由、全面的和谐发展。这既有利于知识经济时代所需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又有助于改变扼杀孩子个性和创造性的现行教育的种种弊端。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