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际法透镜下的“伪满洲国”之二
| | 建立伪满当然只是为攫取权力服务的初中历史教科研论文,从伪满的初中历史教科研论文组建过程,我们能清楚地看到其傀儡性质,同样从日本与伪满的关系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一点。对占领后的我国东北地区,关东军作战参谋石原莞尔最初曾设想,将其变为与台湾、朝鲜、关东州一样的殖民地;1931年日本参谋本部则计划分三步,第一步建立形式上隶属中国但时机上受日控制的地方政权;第二步促使该政权从中国本土独立出来;第三步将该政权纳入日本版图。当然这些只不过是事变前的设想,事变爆发后,关东军参谋部正式形成的《解决满蒙问题方案》中规定:建立由日本掌管国防和外交,管理交通和通讯设施的傀儡国家。1932年1月,日本政府和军中央通过的《满蒙问题处理方针要纲》,亦写明“满蒙的国防主要由帝国担当”;“帝国臣民以顾问等形式”参加伪中央和地方政治机构;为确保日本的利益,日本不仅打算增加在满的陆军数量,还计划增设海军机构。为巩固和扩充日本在满特权,日本要向傀儡政权狮子大开口。 从“操纵汉奸”建立地方傀儡政权时起,日本就在各傀儡就职之前,让他们签订一份“卖身契”。如前所述,臧式毅投降时,板垣给他准备好的文件和张景惠宣布“独立”时,板垣给他准备的备忘录等便是很好的证明。 但从伪满中央的角度,日本与它确立关系的文件首先应该是溥仪与本庄繁的秘密换文。1932年3月9日,溥仪就任“执政”,3月10日,溥仪按日本事先拟好的名单,给拼凑伪满有功的群奸“封官授爵”。就在溥仪志得意满,群奸弹冠相庆之时,郑孝胥又拿出一份文件,要溥仪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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