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胡适先生“健全的个人主义”探析
| | 胡适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最有影响的初中历史教科研论文思想家和学者之一,同时也是争议最多的初中历史教科研论文人物之一。在很长的一个时期里,他的名字只有在被批判、被诅咒的时候才会被提起。胡适的“个人主义”人生观,就是曾经受到批判的思想之一。 胡适先生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说,有三篇文章代表了他的人生观,其中一篇就是《易卜生主义》。他说,易卜生最可代表十九世纪欧洲的个人主义的精华,是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是他的宗教。[1]由此他的“个人主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度受到众人的批判,直至今日胡适先生的“个人主义”观仍被许多人所误解。 什么是胡适所提倡的个人主义。胡适先生认为,个人主义有三种:一种是“假的个人主义”。他引用杜威博士在天津青年会讲演“真的与假的个人主义”中的话说,这是一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利益,不顾群众利益的为我主义(egoism)”,然而他认为,由于大家“多明白这种主义的害处,故他的危险究竟是不很大的”。一种是“独善的个人主义”,他的共同性质是“不满于现社会,却无可奈何,只想跳出这个社会寻一种超出现社会的理想生活”,由于它是很受人人崇敬的,所以是格外危险的。只有最后一种,才是“真的个人主义”,胡适先生称之为“健全的个人主义”,也就是个性主义(individuality)。[2]其中心见解有两个:第一是“充分发展个人才能”,第二是“要造成自由独立的人格”。[3] 胡适先生认为,一些人把健全的个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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