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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年与忤两任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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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代及近现代,湖南出了不少杰出人物。陈鹏年是湖南湘潭人,生在康熙一年,康熙三十年进士,做过知县、知州、知府、布政使、道员,至河道总督,是个杰出人物;说其杰出并不是因为其做过多少、多大的官职,而是因为其廉直能干、因为其懂得坚持。 一忤阿山 康熙四十四年,陈鹏年为江宁知府(相当于南京市长),阿山为两江总督(府在江宁,巡抚驻苏州)。阿山得到朝廷指示,皇上要南巡。这将是康熙的第五次南巡。接待皇上南巡,其浩繁、其花费是可想而知的。但对于大多数官员(随行的、接待的)来讲,这是好事,一则有了讨好、巴结上司乃至皇上的机会,二则可以借机敛些钱财物件,最起码还可以混混吃喝、逛逛山水。不过话说回来,接驾好的可以得赏升官,接驾不遂愿、出了纰漏或弄巧成拙的也可能大难临头,均不乏先例。 康熙前四次南巡都到了江宁。阿山曾接待过一次(第四次)了,经验不乏,标准要高,要出新。接旨后,阿山不敢怠慢,赶紧张罗,开会商议、安排。议到增加税赋(地丁耗羡,阿山是否希图从中有所侵贪我们不得而知)以保所需费用时,陈鹏年“力持不可”。我们有理由相信陈鹏年是不忍“劳民伤财”,其以前做知县、知州时也是这么做的;另外这也是按皇上指示办事(其实那要看是谁办、怎么办)——出巡前康熙每每都指示“一切不取之于民间”;实际上这不可能做到,而且皇上说的话也不能全信、全当真,巧妙运作才是。两江总督辖江苏、江西、安徽三省(皇上南巡一般不到后两省,但接待工作都要参与,出钱出力)。研究接待皇上诸事,属于机密,估计陈鹏年这一级是到会官员中的最低一级。陈鹏年说“不”,加赋这事还真就没成。这其中意味很多。巡抚不是总督属员,虽受总督节制,但可自行其政;知府是巡抚属员,向巡抚负责。时江苏巡抚是宋荦,不知宋荦当时(是否在场)的态度,但宋荦抚苏十三年,三次(包括这一次)接待皇上南巡,均称意;而其“居官安静”,颇有廉能声。事在人为,估计宋荦是巧于运作的,接驾这事关键在于恰到好处,不加赋亦能接好驾,闹得民怨沸腾也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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